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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〖项目管理〗→〖进度管理〗→〖开工批准单〗,打开“开工批准单”窗口。如下图:
开工批准单填写完毕,开工日期会自动写入基础设置-工程项目的开工日期字段中


1、在开工批准单一览表页面中,点击【新增开工批准单】按钮,进入到“开工批准单”页面中:
2、选择工程项目、然后依次录入开工日期、选择合同是否已签订等。编辑完成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进行保存。
3、保存完毕,当需要再次修改开工批准单信息时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则当前单据处于可编辑状态,可进行修改。
4、若修改或编辑内容有误,不想保存,可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进行取消操作。
5、草稿状态的单据可以进行删除,点击右上角的
按钮,可进行删除操作。
6、完成制单:点击【完成制单】按钮,单据状态变为“已制单”。
7、初审:点击【初审】按钮,单据状态变为“已初审”。
8、二审:点击【二审】按钮,单据状态变为“已二审”。
9、终审:点击【终审】按钮,单据状态变为“已终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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